漢川草廬

資治通鑑   卷十八 【漢紀十】

起著雍涒灘(戊申),盡柔兆執徐(丙辰),凡九年。

孝武皇帝元光二年(戊申、前一三三年)
武帝元光三年(己酉、前一三二年)
武帝元光四年(庚戌、前一三一年)
武帝元光五年(辛亥、前一三O年)

  班固贊曰:昔魯哀公有言:「寡人生於深宮之中,長於婦人之手,未嘗知憂,未嘗知懼。」信哉斯言也,雖欲不危亡,不可得已!是故古人以宴安為鴆毒,無德而富貴謂之不幸。漢興,至於孝平,諸侯王以百數,率多驕淫失道。何則?沈溺放恣之中,居勢使然也。自凡人猶繫于習俗,而況哀公之倫乎!「夫唯大雅,卓爾不羣」,河間獻王近之矣。

武帝元光六年(壬子、前一二九年)
武帝元朔元年(癸丑、前一二八年)
武帝元朔二年(甲寅、前一二七年)

  班固曰:古者天子建國,諸侯立家,自卿大夫以至于庶人,各有等差,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無覬覦。周室旣微,禮樂、征伐自諸侯出;桓、文之後,大夫世權,陪臣執命。陵夷至於戰國,合從連衡,繇是列國公子,魏有信陵,趙有平原,齊有孟嘗,楚有春申,皆藉王公之勢,競為游俠,雞鳴狗盜,無不賓禮。而趙相虞卿,棄國捐君,以周窮交魏齊之厄;信陵無忌,竊符矯命,戮將專師,以赴平原之急;皆以取重諸侯,顯名天下,搤腕而游談者,以四豪為稱首。於是背公死黨之議成,守職奉上之義廢矣。及至漢興,禁網疏闊,未知匡改也。是故代相陳豨從車千乘,而吳濞、淮南皆招賓客以千數;外戚大臣魏其、武安之屬競逐於京師,布衣游俠劇孟、郭解之徒馳騖於閻閭、權行州域,力折公侯,衆庶榮其名迹,覬而慕之。雖其陷於刑辟,自與殺身成名,若季路、仇牧,死而不悔。故曾子曰:「上失其道,民散久矣。」非明主在上,示之以好惡,齊之以禮法,民曷由知禁而反正乎!古之正法:五伯,三王之罪人也;而六國,五伯之罪人也;夫四豪者,又六國之罪人也。況於郭解之倫,以匹夫之細,竊殺生之權,其罪已不容於誅矣。觀其溫良泛愛,振窮周急,謙退不伐,亦皆有絕異之姿。惜乎,不入於道德,苟放縱於末流,殺身亡宗,非不幸也。

  荀悅論曰:世有三遊,德之賊也:一曰遊俠,二曰遊說,三曰遊行。立氣勢,作威福,結私交以立強於世者,謂之遊俠;飾辯辭,設詐謀,馳逐於天下以要時勢者,謂之遊說;色取仁以合時好,連黨類,立虛譽以為權利者,謂之遊行。此三者,亂之所由生也;傷道害德,敗法惑世,先王之所慎也。國有四民,各修其業;不由四民之業者,謂之姦民。姦民不生,王道乃成。

  凡此三遊之作,生於季世,周、秦之末尤甚焉。上不明,下不正,制度不立,綱紀弛廢;以毀譽為榮辱,不核其真;以愛憎為利害,不論其實;以喜怒為賞罰,不察其理。上下相冒,萬事乖錯,是以言論者計薄厚而吐辭,選舉者度親疏而舉筆,善惡謬於衆聲,功罪亂於王法。然則利不可以義求,害不可以道避也。是以君子犯禮,小人犯法,奔走馳騁,越職僭度,飾華廢實,競趣時利。簡父兄之尊而崇賓客之禮,薄骨肉之恩而篤朋友之愛,忘脩身之道而求衆人之譽,割衣食之業以供饗宴之好,苞苴盈於門庭,聘問交於道路,書記繁於公文,私務衆於官事,於是流俗成而正道壞矣。

  是以聖王在上,經國序民,正其制度;善惡要於功罪而不淫於毀譽,聽其言而責其事,舉其名而指其實。故實不應其聲者謂之虛,情不覆其貌者謂之偽,毀譽失其真者謂之誣,言事失其類者謂之罔。虛偽之行不得設,誣罔之辭不得行,有罪惡者無僥倖,無罪過者不憂懼,請謁無所行,貨賂無所用,息華文,去浮辭,禁偽辯,絕淫智,放百家之紛亂,壹聖人之至道,養之以仁惠,文之以禮樂,則風俗定而大化成矣。

武帝元朔三年(乙卯、前一二六年)
武帝元朔四年(丙辰、前一二五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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