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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治通鑑  卷一 【周紀一】

起著雍攝提格(戊寅),盡玄黓困敦(壬子),凡三十五年。

爾雅:太歲在甲曰閼逢,在乙曰旃蒙,在丙曰柔兆,在丁曰強圉,在戊曰著雍,在己曰屠維,在庚曰上章,在辛曰重光,在壬曰玄黓,在癸曰昭陽,是為歲陽。在寅曰攝提格,在卯曰單閼,在辰曰執徐,在巳曰大荒落,在午曰敦牂,在未曰協洽,在申曰涒灘,在酉曰作噩,在戌曰掩茂,在亥曰大淵獻,在子曰困敦,在丑曰赤奮若,是為歲陰。周紀分註「起著雍攝提格」,起戊寅也。「盡玄黓困敦」,盡壬子也。閼,讀如字;史記作「焉」,於乾翻。著,陳如翻。雍,於容翻。黓,逸職翻。單閼,上音丹,又特連翻;下烏葛翻,又於連翻。牂,作郎翻。涒,吐魂翻。灘,吐丹翻。困敦,音頓。杜預世族譜曰:周,黃帝之苗裔,姬姓。后稷之後,封於邰;及夏衰,稷子不窋竄於西戎。至十二代孫太王,避狄遷岐;至孫文王受命,武王克商而有天下。自武王至平王凡十三世,自平王至威烈王又十八世,自威烈王至赧王又五世。張守節曰:因太王居周原,國號曰周。地理志云:右扶風美陽縣岐山西北中水鄉,周太王所邑。括地志云:故周城一名美陽城,在雍州武功縣西北二十五里。紀,理也,統理衆事而繫之年月。溫公繫年用春秋之法,因史、漢本紀而謂之紀。邰,湯來翻。夏,戶雅翻。窋,竹律翻。在雍,於用翻。

威烈王二十三年(戊寅、前四O三年)

  臣光曰:臣聞天子之職莫大於禮,禮莫大於分,分莫大於名。何謂禮?紀綱是也。何謂分?君、臣是也。何謂名?公、侯、卿、大夫是也。

  夫以四海之廣,兆民之衆,受制於一人,雖有絕倫之力,高世之智,莫不奔走而服役者,豈非以禮為之紀綱哉!是故天子統三公,三公率諸侯,諸侯制卿大夫,卿大夫治士庶人。貴以臨賤,賤以承貴。上之使下猶心腹之運手足,根本之制支葉,下之事上猶手足之衞心腹,支葉之庇本根,然後能上下相保而國家治安。故曰天子之職莫大於禮也。

  文王序易,以乾、坤為首。孔子繫之曰:「天尊地卑,乾坤定矣。卑高以陳,貴賤位矣。」言君臣之位猶天地之不可易也。春秋抑諸侯,尊王室,王人雖微,序於諸侯之上,以是見聖人於君臣之際未嘗不惓惓也。非有桀、紂之暴,湯、武之仁,人歸之,天命之,君臣之分當守節伏死而已矣。是故以微子而代紂則成湯配天矣,以季札而君吳則太伯血食矣,然二子寧亡國而不為者,誠以禮之大節不可亂也。故曰禮莫大於分也。

  夫禮,辨貴賤,序親疏,裁羣物,制庶事,非名不著,非器不形。名以命之,器以別之,然後上下粲然有倫,此禮之大經也。名器旣亡,則禮安得獨在哉!昔仲叔于奚有功於衞,辭邑而請繁纓,孔子以為不如多與之邑。惟名與器,不可以假人,君之所司也;政亡則國家從之。衞君待孔子而為政,孔子欲先正名,以為名不正則民無所措手足。夫繁纓,小物也,而孔子惜之;正名,細務也,而孔子先之:誠以名器旣亂則上下無以相保故也。夫事未有不生於微而成於著,聖人之慮遠,故能謹其微而治之,衆人之識近,故必待其著而後救之;治其微則用力寡而功多,救其著則竭力而不能及也。易曰:「履霜堅冰至,」書曰:「一日二日萬幾,」謂此類也。故曰分莫大於名也。

  嗚呼!幽、厲失德,周道日衰,綱紀散壞,下陵上替,諸侯專征,大夫擅政,禮之大體什喪七八矣,然文、武之祀猶緜緜相屬者,蓋以周之子孫尚能守其名分故也。何以言之?昔晉文公有大功於王室,請隧於襄王,襄王不許,曰:「王章也。未有代德而有二王,亦叔父之所惡也。不然,叔父有地而隧,又何請焉!」文公於是懼而不敢違。是故以周之地則不大於曹、滕,以周之民則不衆於邾、莒,然歷數百年,宗主天下,雖以晉、楚、齊、秦之強不敢加者,何哉?徒以名分尚存故也。至於季氏之於魯,田常之於齊,白公之於楚,智伯之於晉,其勢皆足以逐君而自為,然而卒不敢者,豈其力不足而心不忍哉,乃畏奸名犯分而天下共誅之也。今晉大夫暴蔑其君,剖分晉國,天子旣不能討,又寵秩之,使列於諸侯,是區區之名分復不能守而幷棄之也。先王之禮於斯盡矣。

  或者以為當是之時,周室微弱,三晉強盛,雖欲勿許,其可得乎!是大不然。夫三晉雖強,苟不顧天下之誅而犯義侵禮,則不請於天子而自立矣。不請於天子而自立,則為悖逆之臣,天下苟有桓、文之君,必奉禮義而征之。今請於天子而天子許之,是受天子之命而為諸侯也,誰得而討之!故三晉之列於諸侯,非三晉之壞禮,乃天子自壞之也。

  嗚呼!君臣之禮旣壞矣,則天下以智力相雄長,遂使聖賢之後為諸侯者,社稷無不泯絕,生民之類糜滅幾盡,豈不哀哉!

  臣光曰:智伯之亡也,才勝德也。夫才與德異,而世俗莫之能辨,通謂之賢,此其所以失人也。夫聰察強毅之謂才,正直中和之謂德。才者,德之資也;德者,才之帥也。雲夢之竹,天下之勁也;然而不矯揉,不羽括,則不能以入堅。棠谿之金,天下之利也;然而不鎔範,不砥礪,則不能以擊強。是故才德全盡謂之「聖人」,才德兼亡謂之「愚人」;德勝才謂之「君子」,才勝德謂之「小人」。凡取人之術,苟不得聖人、君子而與之,與其得小人,不若得愚人。何則?君子挾才以為善,小人挾才以為惡。挾才以為善者,善無不至矣;挾才以為惡者,惡亦無不至矣。愚者雖欲為不善,智不能周,力不能勝,譬如乳狗搏人,人得而制之。小人智足以遂其姦,勇足以決其暴,是虎而翼者也,其為害豈不多哉!夫德者人之所嚴,而才者人之所愛;愛者易親,嚴者易疏,是以察者多蔽於才而遺於德。自古昔以來,國之亂臣,家之敗子,才有餘而德不足,以至於顛覆者多矣,豈特智伯哉!故為國為家者苟能審於才德之分而知所先後,又何失人之足患哉!

威烈王二十四年(己卯、前四O二年)

安王元年(庚辰、前四O一年)

安王二年(辛巳、前四OO年)

安王三年(壬午、前三九九年)

安王四年(癸未、前三九八年)

安王五年(甲申、前三九七年)

安王六年(乙酉、前三九六年)

安王八年(丁亥、前三九四年)

安王九年(戊子、前三九三年)

安王十一年(庚寅、前三九一年)

安王十二年(辛卯、前三九O年)

安王十三年(壬辰、前三八九年)

安王十五年(甲午、前三八七年)

安王十六年(乙未、前三八六年)

安王十七年(丙申、前三八五年)

安王十九年(戊戌、前三八三年)

安王二十年(己亥、前三八二年)

安王二十一年(庚子、前三八一年)

安王二十二年(辛丑、前三八O年)

安王二十三年(壬寅、前三七九年)

安王二十四年(癸卯、前三七八年)

安王二十五年(甲辰、前三七七年)

安王二十六年(乙巳、前三七六年)

烈王元年(丙午、前三七五年)

烈王三年(戊申、前三七三年)

烈王四年(己酉、前三七二年)

烈王五年(庚戌、前三七一年)

烈王六年(辛亥、前三七O年)

烈王七年(壬子、前三六九年)

  太史公曰:魏惠王所以身不死、國不分者,二國之謀不和也。若從一家之謀,魏必分矣。故曰:「君終,無適子,其國可破也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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