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川草廬

資治通鑑   卷八十 【晉紀二】

起昭陽大荒落(癸巳),盡屠維大淵獻(己亥),凡七年。

武皇帝泰始九年(癸巳、二七三年)
武帝泰始十年(甲午、二七四年)

  臣光曰:昔舜誅鯀而禹事舜,不敢廢至公也。嵇康、王儀,死皆不以其罪,二子不仕晉室可也;嵇紹苟無蕩陰之忠,殆不免於君子之譏乎!

  臣光曰:規矩主於方圓,然庸工無規矩則方圓不可得而制也;衰麻主於哀戚,然庸人無衰麻則哀戚不可得而勉也。素冠之詩,正為是矣。杜預巧飾經、傳以附人情,辯則辯矣,臣謂不若陳逵之言質略而敦實也。

武帝咸寧元年(乙未、二七五年)
武帝咸寧二年(丙申、二七六年)
武帝咸寧三年(丁酉、二七七年)
武帝咸寧四年(戊戌、二七八年)
武帝咸寧五年(己亥、二七九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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