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川草廬

資治通鑑   卷六十六 【漢紀五十八】

起屠維赤奮若(己丑),盡昭陽大荒落(癸巳),凡五年。

孝獻皇帝建安十四年(己丑、二O九年)
獻帝建安十五年(庚寅、二一O年)
獻帝建安十六年(辛卯、二一一年)
獻帝建安十七年(壬辰、二一二年)

  臣光曰:孔子之言仁也重矣,自子路、冉求、公西赤門人之高第,令尹子文、陳文子諸侯之賢大夫,皆不足以當之,而獨稱管仲之仁,豈非以其輔佐齊桓,大濟生民乎!齊桓之行若狗彘,管仲不羞而相之,其志蓋以非桓公則生民不可得而濟也。漢末大亂,羣生塗炭,自非高世之才不能濟也。然則荀彧捨魏武將誰事哉!

  齊桓之時,周室雖衰,未若建安之初也。建安之初,四海蕩覆,尺土一民,皆非漢有。荀彧佐魏武而興之,舉賢用能,訓卒厲兵,決機發策,征伐四克,遂能以弱為強,化亂為治,十分天下而有其八,其功豈在管仲之後乎!管仲不死子糾而荀彧死漢室,其仁復居管仲之先矣!

  而杜牧乃以為「彧之勸魏武取兗州則比之高、光,官渡不令還許則比之楚、漢,及事就功畢,乃欲邀名於漢代,譬之敎盜穴牆發匱而不與同挈,得不為盜乎!」臣以為孔子稱「文勝質則史」,凡為史者記人之言,必有以文之。然則比魏武於高、光、楚、漢者,史氏之文也,豈皆彧口所言邪!用是貶彧,非其罪矣。且使魏武為帝,則彧為佐命元功,與蕭何同賞矣;彧不利此而利於殺身以邀名,豈人情乎!

獻帝建安十八年(癸巳、二一三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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