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川草廬

資治通鑑   卷五十六 【漢紀四十八】

起強圉協洽(丁未),盡重光大淵獻(辛亥),凡五年。

孝桓皇帝永康元年(丁未、一六七年)
孝靈皇帝建寧元年(戊申、一六八年)
靈帝建寧二年(己酉、一六九年)

  臣光曰:書稱「天地,萬物父母。惟人萬物之靈,亶聰明,作元后,元后作民父母。」夫蠻夷戎狄,氣類雖殊,其就利避害,樂生惡死,亦與人同耳。御之得其道則附順服從,失其道則離叛侵擾,固其宜也。是以先王之政,叛則討之,服則懷之,處之四裔,不使亂禮義之邦而已。若乃視之如草木禽獸,不分臧否,不辨去來,悉艾殺之,豈作民父母之意哉!且夫羌之所以叛者,為郡縣所侵冤故也;叛而不卽誅者,將帥非其人故也。苟使良將驅而出之塞外,擇良吏而牧之,則疆場之臣也,豈得專以多殺為快邪!夫御之不得其道,雖華夏之民,亦將蠭起而為寇,又可盡誅邪!然則段紀明之為將,雖克捷有功,君子所不與也。

  臣光曰:天下有道,君子揚于王庭以正小人之罪,而莫敢不服。天下無道,君子囊括不言以避小人之禍,而猶或不免。黨人生昏亂之世,不在其位,四海橫流,而欲以口舌救之,臧否人物,激濁揚清,撩虺蛇之頭,蹺虎狼之尾,以至身被淫刑,禍及朋友,士類殲滅而國隨以亡,不亦悲乎!夫唯郭泰旣明且哲,以保其身,申屠蟠見幾而作,不俟終日,卓乎其不可及已!

靈帝建寧三年(庚戌、一七O年)
靈帝建寧四年(辛亥、一七一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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