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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治通鑑   卷五十一 【漢紀四十三】

起旃蒙赤奮若(乙丑),盡昭陽作噩(癸酉),凡九年。

孝安皇帝延光四年(乙丑、一二五年)

孝順皇帝永建元年(丙寅、一二六年)

孝順皇帝永建二年(丁卯、一二七年)

  臣光曰:古之君子,邦有道則仕,邦無道則隱。隱非君子之所欲也。人莫己知而道不得行,羣邪共處而害將及身,故深藏以避之。王者舉逸民,揚仄陋,固為其有益於國家,非以徇世俗之耳目也。是故有道德足以尊主,智慧足以庇民,被褐懷玉,深藏不市,則王者當盡禮而致之,屈己以訪之,克己以從之,然後能利澤施于四表,功烈格于上下。蓋取其道不取其人,務其實不務其名也。

  其或禮備而不至,意勤而不起,則姑內自循省而不敢強致其人,曰:豈吾德之薄而不足慕乎?政之亂而不可輔乎?羣小在朝而不敢進乎?誠心不至而憂其言之不用乎?何賢者之不我從也?苟其德已厚矣,政已治矣,羣小遠矣,誠心至矣,彼將扣閽以自售,又安有勤求而不至者哉!荀子曰:「耀蟬者,務在明其火,振其木而已;火不明,雖振其木,無益也。今人主有能明其德,則天下歸之,若蟬之歸明火也。」或者人主恥不能致,乃至誘之以高位,脅之以嚴刑。使彼誠君子邪,則位非所貪,刑非所畏,終不可得而致也;可致者,皆貪位畏刑之人也,烏足貴哉!

  若乃孝弟著於家庭,行誼隆於鄉曲,利不苟取,仕不苟進,潔己安分,優游卒歲,雖不足以尊主庇民,是亦清脩之吉士也;王者當褒優安養,俾遂其志。若孝昭之待韓福,光武之遇周黨,以勵廉恥,美風俗,斯亦可矣,固不當如范升之詆毀,又不可如張楷之責望也。

  至於飾偽以邀譽,釣奇以驚俗,不食君祿而爭屠沽之利,不受小官而規卿相之位,名與實反,心與迹違,斯乃華士、少正卯之流,其得免於聖王之誅幸矣,尚何聘召之有哉!

孝順皇帝永建三年(戊辰、一二八年)

孝順皇帝永建四年(己巳、一二九年)

孝順皇帝永建五年(庚午、一三O年)

孝順皇帝永建六年(辛未、一三一年)

孝順皇帝陽嘉元年(壬申、一三二年)

  袁宏論曰:夫謀事作制,以經世訓物,必使可為也。古者四十而仕,非謂彈冠之會必將是年也,以為可仕之時在於強盛,故舉其大限以為民衷。且顏淵、子奇,曠代一有,而欲以斯為格,豈不偏乎!

然雄公直精明,能審覈真偽,決志行之。頃之,胡廣出為濟陰太守,與諸郡守十餘人皆坐謬舉免黜;唯汝南陳蕃、潁川李膺、下邳陳球等三十餘人得拜郎中。自是牧、守畏慄,莫敢輕舉。迄于永嘉,察選清平,多得其人。

孝順皇帝陽嘉二年(癸酉、一三三年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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