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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治通鑑   卷十四 【漢紀六】

起閼逢困敦(甲子),盡重光協洽(辛未),凡八年。

孝文皇帝前三年(甲子、前一七七年)

文帝前四年(乙丑、前一七六年)

文帝前五年(丙寅、前一七五年)

文帝前六年(丁卯、前一七四年)

文帝前七年(戊辰、前一七三年)

文帝前八年(己巳、前一七二年)

文帝前九年(庚午、前一七一年)

文帝前十年(辛未、前一七O年)

  臣光曰:李德裕以為:「漢文帝誅薄昭,斷則明矣,於義則未安也。秦康送晉文,興如存之感;況太后尚存,唯一弟薄昭,斷之不疑,非所以慰母氏之心也。」臣愚以為法者天下之公器,惟善持法者,親疏如一,無所不行,則人莫敢有所恃而犯之也。夫薄昭雖素稱長者,文帝不為置賢師傅而用之典兵;驕而犯上,至於殺漢使者,非有恃而然乎!若又從而赦之,則與成、哀之世何異哉!魏文帝嘗稱漢文帝之美,而不取其殺薄昭,曰:「舅后之家,但當養育以恩而不當假借以權,旣觸罪法,又不得不害。」譏文帝之始不防閑昭也,斯言得之矣。然則欲慰母心者,將慎之於始乎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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